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截至6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8.9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9.37%;失业人员再就业15.7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5.79%;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6.4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4.8%;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1%,控制在4.5%的目标任务以内。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截至6月底,全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签约率达到53.65%,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确定去产能企业拟分流职工5652人,7月底前完成核实工作;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4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万)的75%;公益性岗位安置退役军人2.02万人,发放就业补贴资金1.69亿元。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举办各类招聘会464场,帮助20.56万劳动者实现就业。
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新培育129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修订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提高贷款额度,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23亿元,直接扶持1.06万人自主创业,吸纳带动2.75万人实现就业。
民生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
截至6月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97.74万人、553.67万人、956.93万人,分别比年初增加35.92万人、7.67万人、76.59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89.8%、101.4%、107.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89.18万人(全年目标3490万人)。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835.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9.75亿元;基金当期结余64.42亿元,累计结余776.46亿元。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调整提高工伤职工和工亡遗属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85元、达到274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00元、达到1196元。
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5月1日起,我省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至16%;缴费基数由全省非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为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后最低缴费基数由3582元降至2836元,降低746元,降幅20.83%。据测算从5月1日起到年底,通过降低社保费率和最低缴费基数共为企业和个人减费118.4亿元,其中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为企业减费72亿元、调整缴费基数为企业和个人减费42亿元、工伤和失业保险减费4.4亿元。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安排部署,今后三年全省将面向企业职工和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开展补贴性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开展补贴性培训48万人次以上。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工资薪酬制度改革。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成除特殊行业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增加离休费工作,全省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月人均增加303元。
12家拖欠工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上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18万家,处理欠薪案件578件、涉及人数0.73万名、涉案金额0.7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4.86%、85.76%、85.79%。将5家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向社会公布,将12家严重拖欠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同时,会同省扶贫办逐家逐户摸清贫困人口底数,核实未脱贫贫困劳动力10.72万人,截至目前,帮扶实现就业6.48万人,占总量的60.47%,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核实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人员247.8万人,同步开展信息录入及代缴工作,实现参保率、代缴率和待遇发放率“3个100%”。组织5批32人次专家对口开展技术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