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1年取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全部实施远程在线监控
日前,我市制定出台了《沧州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加强水资源管理。《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不断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推进工农业水价改革,树立节水标杆示范等,实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为促进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证。
我市是严重缺水地区,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势在必行。《方案》要求,县域内非农取水户要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年取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全部实施远程在线监控;农业灌溉用水可采用量测设备计量、以电折水计量等方式计量取水量。推广喷灌、滴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率。鼓励工业企业依靠科技进步,积极研发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大力推广冷却、洗涤、高效循环用水、污(废)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
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向控制,严格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对纳入水资源税改革的用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不予验收,不得投产。
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水资源税的市场调节作用,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节水资金稳步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支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域。
2县域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
加强城镇节水,提高生活用水效率。科学制定供水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县域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各县(市、区)可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价标准》对10%的评价值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值进行评分。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生活节水器具的安装使用,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新建小区鼓励居民优先使用节水器具。
用好再生水,构建多元用水格局。各县(市、区)要按照《沧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加大污水收集和处理力度,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建立再生水替代新水优惠政策。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各县(市、区)应将再生水利用作为突破点,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3建立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推进水价改革,建立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不断完善节水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工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实行总量控制,按照产品用水定额和灌溉用水定额,把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税。
开展载体建设,树立节水标杆示范。各县(市、区)要将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社区等节水载体建设作为达标建设的重点,提高节水型单位建成率。注重节水标杆单位的示范效应,以典型引领建设工作。实行节水激励政策,加大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的补贴、奖励等。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居民节水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教育资源和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开展深度采访、典型报道等节水宣传,普及水情和节水知识。加强节水教育培训,倡导节水行为。鼓励和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用水的生活和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