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县区分站:
当前位置: 狮城新闻

《2023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其征 刘舰
2024-06-20 10:41:35
分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舰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李其征 刘舰)6月19日上午,记者在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沧州将重点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七方面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推沧州高质量发展。

  《2023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同日发布。公报显示,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5,优良天数227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每立方米平均浓度分别为44微克、75微克、9微克、34微克、1.2毫克,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沧州18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再次实现全面“消Ⅴ”,达标率保持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杨埕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为优。近岸海域方面,5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水质保持优良,8条重点入海河流水质全部达标。沧州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分贝,夜间为53.2分贝,评价等级为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夜间为44.5分贝,评价结果为较好;居民和文教区、居民和商业混合区、工业区、交通干线区4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7.5%,夜间达标率为80.0%。

  今年,沧州将重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七方面工作,助力沧州高质量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降低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浓度为重点,深挖减排潜力,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调整,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协同减排,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做好重污染天气消除,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水污染防治方面,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水平,强化白洋淀流域河流污染管控,确保引黄渠道小白河引水期水质达到Ⅲ类,推进治河工程,推动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改善,建设“沧州南部湾区—黄骅港段”美丽海湾,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改善。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完成390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260个村庄环境整治提升任务、3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06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方面,严格落实“非现场”监管,做好“一证式”监管执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细化差异化监管机制,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加强对大气、水、危废等重点领域环境违法行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方面,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督察剩余7个问题和第三轮省督察剩余23个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规范验收销号程序,持续开展“督察整改看成效”行动,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复查复核,严防问题反弹。

  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完成5家企业创A任务,推动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保持A级成色,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和园区环评改革。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激发交易市场活力。

  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坚决守住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件。

关键词:污染防治,水质,昼间,生态环境,沧州市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