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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挂名住院”等12类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来源: 沧州晚报  作者:庞维双
2024-04-11 1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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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启动第6个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沧州市医保部门将紧扣“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的主题,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严惩挂名住院等12类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欺诈骗保行为包括: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参保人员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市医保局官网公开市、县两级医保部门举报电话,公开征集案件线索,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依规进行奖励: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奖励3000元加上超出10万元部分的2%;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奖励11000元加上超出50万元部分的1%;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记者 庞维双)

关键词:医疗,保障基金,宣传月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