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2024修订版)》正式印发施行。新修订的《预案》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充实成员单位、优化应急内容,推动沧州市海上搜救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为适应新规则、新体系、新情况,《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修订印发以来,沧州市海上搜救中心积极开展预案评估和修订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修订印发工作。
《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为:根据《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市海上搜救中心的应急领导机构和运行管理机构进行相应调整,建立了“一中心两办公室”的水上搜救体制。“一中心”为沧州市海上搜救中心,“两办公室”为海上搜救办公室和内河搜救办公室。根据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发展需要和相关单位职责,新增市委网信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港航管理局、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6家成员单位,调整后的市海上搜救成员单位已达35家。根据上位预案关于险情分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沧州市海上险情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对险情分级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海上风险预警闭环管理;优化船舶火灾、爆炸险情处置程序,完善海上搜救行动后评估工作,健全预案管理与更新机制,使预案更加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记者 王汝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