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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市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示范主体达500家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王雪
2024-03-14 1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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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市农业农村局传来好消息,沧县鑫翰种植专业合作社、孟村回族自治县鑫鹏家庭农场分别上榜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河北省家庭农场“十佳典型案例”名单。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市级以上示范主体500家,其中农民合作社151家、家庭农场34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不断壮大。

  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将之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市农业农村局采取组织推动、项目拉动、示范带动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推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实施机械化,推动全市绿色粮油、精品果蔬、优质旱碱麦等优势主导产业不断发展,培育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与此同时,我市不断建立健全“服务中心+辅导员”的基层服务体系,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我市已建成5家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注册基层辅导员300人以上,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

  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带动能力,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等,每年培训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振兴带头人、种植养殖能手等达3000人以上。培训内容涵盖良种选购、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电商发展等,有效提升了从业者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有效提升,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对接,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已成为构建我市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坚力量。”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着力在强化示范带动、引导规模经营、打造优质品牌等方面寻求突破,不断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记者 王雪)

关键词:农民,经营,乡村振兴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