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截至目前,已为3727家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070.27万元,惠及职工11.58万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各项就业政策落地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我市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到今年12月31日。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为加快政策落实,让企业尽早受益,我市简化稳岗返还资金经办流程,积极推行“免申即享”不见面服务。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条件企业并主动推送政策信息,做到免申请、免材料、免跑腿“三免”服务。免申请,即经大数据比对,人社部门筛选出符合条件企业后,企业确认即视为申请;免材料,即不得要求企业提供花名册、工资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免跑腿,即提供不见面服务。同时,市人社局主动靠前服务,积极联合发改、工信、财政、环保、国资、税务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具备条件资格企业,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采用“信用中国”企业征信共享信息,免除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据了解,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援企稳岗政策。受益企业普遍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就业岗位支出,稳岗返还资金帮助企业缓解了经营压力,稳定了职工队伍,提升了企业发展信心。(记者 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