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梁英华、朱春燕、刘建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晓玲,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情况报告》《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沧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及人事任免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以上议题进行分组审议。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住建部门高度重视房地产管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尽最大努力完成了“保交楼、稳民生”任务;高度重视整治房地产行业市场乱象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政府及文旅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持续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人才服务队伍,提高服务效能,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会议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零容忍”的法治态度治理虚假诉讼乱象,坚持“立案审查从严、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对虚假诉讼严加防范、严厉打击,统一办案标准、加强执行审查、深化联动机制,整治虚假诉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相关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对市政府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专项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工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记者 谢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