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沧州市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宣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聘任决定,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春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和春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牢牢抓在手上,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不断优化;要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狠抓省“1+20”政策体系和我市9方面96条措施落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工程,打造最优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市场环境,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落实;要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常态化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好政策宣传解读、搜集反映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的工作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凝心聚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会后,和春军还就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他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危化行业重点人群安全培训,严格操作规范,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超前研判防范,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记者 郭玉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