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残联根据中国残联、省残联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沧州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改造对象优先为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和以老养残、一户多残家庭。其中,肢体残疾人总改造标准户均不低于3500元,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残疾人改造标准不低于1500元。
《指导意见》明确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把握“因人而异、因地制宜、质量第一、注重效果”原则,突出个性化,兼顾人性化。进一步丰富可选项目,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需求进一步扩充改造项目库,所有类别残疾人均增加地面平整硬化防滑处理、抓杆扶手等项目,智力、精神残疾人增加安全灶具、室内电路整修等项目,让残疾人的选择更为丰富。规范工作流程方面,对无障碍改造确定改造对象、制定改造方案、选择施工单位、入户改造施工、工程质量验收、交付残疾人使用等6个步骤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为县级残联逐步有序推进改造划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质量管控方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改造前,县级残联将工作方案报市残联审核;施工期间,县级残联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改造后,县级残联聘请第三方验收,并同步开展残疾人满意度调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张贴“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信息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交付使用后设置2年质量承诺期,县级残联定期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协调施工单位整改。市残联还将对完成情况随机开展电话回访并聘请第三方进行抽检,确保改造质量经得起检验。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方面,要求县级残联以户为单位建立“一户一档”,完善实名制信息台账,增加补贴金额明细栏目,包括物料设施采购、人工、交通、勘测设计等各项支出,使台账全面反映资金支出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规范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操作流程,回应了基层残联在推进工作中的政策需求,解决了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促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为残疾人充分享受政策实惠提供了有力遵循。(郭乾 杨婧 马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