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寿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鞠志杰、李丽华、潘海瀛、谢荣珂,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强、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浩,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听取《沧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沧州市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督导实施工作方案(草案)》以及人事任免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以上议题进行分组审议。会议认为,《沧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关切,牢牢立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职能,从18个方面安排了2021年工作,整体安排实事求是,切合实际,大家一致赞同。《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沧州市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督导实施工作方案(草案)》的指导思想明确,方法步骤具体,工作安排合理,大家表示完全赞同。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安排,有力督导政府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保障全市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高效完成,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记者 李其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