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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延长至18时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韩学敏
2021-03-11 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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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沧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自3月8日起,全市小学生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小学生下午放学后家长准时接回难、无人看管的现实问题。同时,打出组合拳,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课后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

  我市各小学须严格落实《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课后服务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能够切实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的原则,严格落实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对有离校需求的学生,学校可建立弹性离校时间。

  课后服务期间,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作业,保证作业不出校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习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阅读、科普、拓展训练、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

  为注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通知要求,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随堂作业在校园内完成

  同时,市教育局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补充通知,严控学生作业总量,严禁学校向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园内完成。其中小学一、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根据儿童特点,适当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简单易行的手工制作等实践体验类作业;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

  寒暑假期间,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组织学生返校进行作业检查、学科测试。寒暑假开学后,不组织针对学生假期学习情况的各类检查考试,不硬性要求每位学生在假期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

  此外,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同时,严控进校园活动的总量和时长,提升进校园活动的质量,减轻学校、教师、学生的负担。

  中小学生手机禁止带入课堂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引导中小学生健康合理上网,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市加强了中小学生手机日常管理。

  各学校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细化管理措施。规范申请审批流程,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手机管理要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多措并举,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布置学生难以独立完成、实则“转嫁”为家长完成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或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针对文化学科进行打卡提交作业、打印试卷、填写表格等,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关键词:服务,小学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