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0年12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排名,沧州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再次获得满分。这是2020年度,我市第三次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一位,获得300万元资金奖励。
治理地表水,改善水环境,事关市民饮水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去年我市修订《沧州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和惩罚问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督导调度、巡查巡检、加密监测等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全面促进河流水质改善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大力实施生态补水,为漳卫新河、北排河等10条重点河流实施科学补水,有效扩大河流生态容量;强化工程治理,共谋划实施河流治理或管控工程67个,总投资6.72亿元;加快涉水企业提标改造,涉水企业排水提标至准V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封堵非法排污口,细化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季报制度和动态管理台账,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同时,我市着力加强区域联防联治,会同天津市静海区和滨海新区、山东省德州市和滨州市共同实施上下游污染协同管控及流域共治,联合做好相关重点河流沿线治理工作,确保全市重点河流水质不断改善。(记者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