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海事局组织召开《规定》宣贯会。
长城网讯(记者 董肖飞 通讯员 吴鸿彦 李洋洋)近日,《沧州市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印发,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河北省首个由地方政府发布的规范船舶污染物管理的规定。该《规定》以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绿色港口建设为目标,旨在解决船舶污染物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畅、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规定》以船舶污染防治为重点,契合当前船舶污染物监管需求,对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日前,沧州海事局组织召开《规定》宣贯会,沧州市司法局、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本次宣贯会。会上,沧州海事局对《规定》制定背景、意义、过程等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对《规定》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下一步,沧州海事、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船舶污染物非法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