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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建立市直部门包联督导责任制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孙健 刘春雨
2020-08-14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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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8月14日)从沧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即将收官之际,经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市(河北省沧州市)建立市直部门包联督导责任制,成立4个包联小组,分别负责包联县(市、区)的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重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有关要求,各部门要在坚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部门混合编组、整治任务统筹、督导责任捆绑、分片包干到底的包联督导责任机制,主要承担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问题整改、荒草清理六个方面的任务。

  农村厕所革命方面。督促落实台账建立情况,台账底数是否翔实、准确,是否存在数字改厕、虚报瞒报、一厕多报等现象。督促落实工程质量情况,培训是否到位,施工是否规范,验收是否严格程序,是否存在改厕质量问题。督促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情况,维修、清掏是否有保障,是否存在厕具维修无人管、粪污满了无人掏和不经处理随便倾倒现象;是否落实管护资金。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督促落实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建立、运行及日常监管情况,处理体系是否覆盖所有村庄,对专业化公司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不及时现象。督促落实治理成效情况,村庄视野范围内(村庄周边、主要街巷、坑塘沟渠、死角死面)是否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垃圾沟”“垃圾坡”“垃圾山”。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督促落实规划编制情况,是否安排经费,组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督促落实农村污水治理和管控效果情况,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运行良好,是否存在长期闲置现象;污水管控是否有效到位,是否存在街道上污水横流现象。督促落实黑臭水体、纳污坑塘治理情况,黑臭水体、纳污坑塘是否底数清,是否建立治理台账,是否按要求完成了整治,是否建立了长效管控措施。村容村貌整治方面。督促落实村庄清洁行动清单建立方面情况,“五清三建一改”是否底数清,县乡村是否按照“五清三建一改”任务,逐村逐乡逐项建立底数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落实村庄清洁行动计划与进度,是否有能够保障任务落实的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督促落实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情况,村庄清洁行动是否扎实有效,是否真正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督促落实村庄硬化美化亮化绿化工作成效情况,通村道路、穿村公路、主街道、入户道路等是否硬化,是否有损坏;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是否达标;畜禽散养户畜禽粪便是否合理有效处理。村庄标识、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贴乱画乱刻现象。督促落实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辖区内村庄是否编制实用村庄规划。

  问题整改方面。督促落实面上排查整治情况,查看是否举一反三,在面上开展大排查,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发现问题、各级转送问题、检查督办问题、“随手拍”反映问题是否建立整改档案、是否逐项落实到位。督促落实制度机制建立情况,是否梳理现有工作制度,并结合新情况,建立健全《2019年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及全面排查整改方案》提出的工作机制,弥补制度漏洞,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荒草清理方面。督促落实组织推动情况,是否制订荒草清理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任务目标、清理范围、责任单位和推进措施等。督促落实清理效果情况,荒草清理是否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清理出的荒草、秸秆等是否妥善处置或有效利用。

  据了解,包联组将按照《“百乡(镇)联创千村示范”活动考核办法》,每月对包联县(市、区)进行一次督导,每季度对包联县(市、区)内市级示范村进行全覆盖检查评分,对各乡(镇)提出排名意见。并加强对国家和省下沉检查督办问题、“随手拍”反映问题的应急处置和督导。(记者 孙健 通讯员 刘春雨)

关键词:沧州,责任制,环境整治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