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5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已启动,此次共发放补贴资金逾1400万元,惠及20.1万困难群众。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的。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等指标增长明显,根据有关规定,均达到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条件。我市及时启动社会救济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1-4月,共为19.76万优抚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孤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146.7万元。
5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回落,但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指标仍达到价格临时补贴执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我市继续启动社会救济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孤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据悉,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是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额外发放的一笔补贴。后续各月,如满足启动条件,将按照有关标准继续发放。反之,则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