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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项目要实现“拿地即开工”

来源: 河北经济日报  作者:李代姣
2020-04-14 0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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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为项目建设抢时间、赶进度。

  根据指导意见,各地将加快谋划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制定项目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围绕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领域,谋划一批国家重大战略、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的项目,以及公共卫生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围绕全省新一轮产业布局,谋划一批12大重点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等投资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重大项目,抓紧布局一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优质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层次。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谋划一批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谋划一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急能力提升、医用物资和防护用品生产等补短板项目,在公共服务、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谋划一批群众获得感强的智慧服务项目。

  强化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应符合政策、环保、规划、能源强度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同时,要加快办理各项手续。规范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按照全省统一的项目审批流程图和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阶段的具体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方式和审批时限,统一项目名称、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清单之外不得增加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明确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时间不得超过65个工作日,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间不得超过53个工作日,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间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开展集中审批,集中地点、集中力量,统一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积极探索“虚拟审批”“容缺审批”模式,在办理土地手续阶段,同时并联办理规划、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手续,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压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实现产业类项目“拿地即开工”。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缩短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办理时间,企业在依法获得土地、完成网上备案并作出相关承诺后,依法依规自行开展设计、评审,完成保留审批事项等前期手续,即可开工建设。

  加强项目资金保障,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好银行信贷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扩大股市、债券等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展信托、基金、租赁、保险等其他融资渠道,为项目落地提供更多融资支持。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壮大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整合提升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更好支持项目建设。

关键词:拿地即开工,高质量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