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共计751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确保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项目开足马力生产、建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对接工信、发改等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开展摸底调查,指导各地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项目100%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有环保服务需求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项目,100%及时回应并服务到位,确保防控物资生产、运输顺畅。截至目前,我省分两批将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关键原材料、医药等行业751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有力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要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