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沧州市人社局获悉,去年以来,沧州市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力推进社保体系建设,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截至去年12月底,沧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2.08万人,新增5.97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26.2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66.27万人,新增参保4.75万人;沧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68.65万人,参保率为97.92%,待遇领取率100%。
去年以来,该市全面贯彻减税降费政策,整合资源,积极开展以“社保降费减负助推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政策宣传活动。去年5月1日起,该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6%;失业保险总费率1%政策延长到2020年4月30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河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20%缴费比例缴费。
围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沧州市人社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文件,加快全额拨款单位资金到账;通过与财政部门联合发文、联席会议、联合办公,采取筹集资金、先行垫付等方式,助推定额或差额事业单位及视同全额事业单位资金结算。截至目前,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成养老金结算76.18亿元,完成率96.6%。在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平台建设上,该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经办机构采取人脸识别方式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沧州市应认证人数为106.88万人,完成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104.8万人,沧州市认证率达98.06%,其中泊头、河间、肃宁、任丘和黄骅认证率达到99%以上。
在保障支付各项工伤待遇方面,该市严格规范、及时核定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去年共为沧州市9370人办理工伤待遇手续,同时做好工伤职工待遇领取资格核查和认证工作。市本级共对2950余名住院工伤职工进行身份核查,确保不出现冒名、挂床等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