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沧州市委书记杨慧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省委省政府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沧州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做好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检验,不断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主管责任、市县属地责任和有关部门职能责任。要抓紧制定科学完善的整改方案,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对应原则,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责任分工体系,扎实有效推进整改。要做到一个问题一个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完成的,也要制定具体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整改实效。
会议强调,要以严明纪律、严实作风抓整改。要严查工作中存在的作风漂浮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对干部失职渎职等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依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生态环境案件严查快办。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