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沧州讯(记者董传辉)近日,渤海新区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依法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宋某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并处3000元的处罚。
10月3日8时许,宋某驾驶灰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南大港产业园区港南路由南向北行至扣村市场路口处,大队执勤民警对驾驶人依法例行检查,驾驶人宋某向执勤民警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细心的民警很快发现该驾驶人所出示的驾驶证做工粗糙、字体及印章与正常的驾驶证有所不同,疑似伪造、变造。执勤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过了解,该驾驶证为多年前宋某在黄骅港打零工时,以50元的价格办理的假证。伪造的驾驶证名字是宋某弟弟,加之自己开车总是很小心,十年来从未“失手”过,不成想头回驾车来南大港便被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