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5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对排名前三位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三市分别进行奖励,对排名后三位的廊坊、沧州、衡水三市分别扣减资金。
5月份,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承德0.926、张家口0.925、秦皇岛0.915、唐山0.849、保定0.756、邢台0.741、邯郸0.740、石家庄0.703、衡水0.677、沧州0.674、廊坊0.657。根据有关规定,对排名第1位的承德市、第2位的张家口市、第3位的秦皇岛市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倒排第1位的廊坊市、第2位的沧州市、第3位的衡水市分别扣减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据悉,我省用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作为总的评价指标,达标指数分为国省考断面达标率、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达标率、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三个分项指标,分别占60%、30%、10%的权重。三项指标加总得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按从大到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