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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新区一男子二次酒驾又进班房 两年内不得开车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董传辉
2019-05-17 1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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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沧州讯(记者董传辉)血液酒精浓度55mg/100ml,3年后马某以同样的方式、同样酒精含量被渤海新区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以不同的“待遇”请进了班房。

  5月15日21时36分,一辆号牌为冀J2Z6**驶入南环路口正在进行夜查酒驾大队民警视野,民警即刻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并进行了酒精测试,驾驶人马某的酒精检测读数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网上查询发现,驾驶人马某已于2015年12月2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沧州公安交通警察三大队处罚过,其血液酒精含量出现惊奇一致,同为55mg/100ml,马某这次酒后驾驶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马某二次酒驾的行为,大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心怀侥幸的马某悔之晚矣。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马某的驾照吊销后,此后两年他将再也不能开车。两年后,他必须重新申请参加全部全部科目的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新的驾照。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关键词:酒驾责任编辑:董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