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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曝光“保健”市场八大典型案例

来源: 河北经济日报  作者:王棋
2019-05-16 09: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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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8日起,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经过全省各地各部门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全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八大典型案例被曝光。

  一、邯郸市查处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虚假宣传、组织策划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河北福修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永年区、邢台市南和县等地通过拉人头、组织招商会等方式宣传公司盈利前景和产品功效,宣称其销售的内衣产品“含有20多种海洋功能因子和50多种植物功能因子,有效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和抗衰功能”等夸大宣传的内容,诱使、发展人员购买当事人销售的内衣。

  案情进展:由于本案参与人员达2000余人,会员涉及全国16个省市,层级超过3层以上,涉嫌犯罪,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石家庄市查处的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和网络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山东、天津等五省市通过拉人头,宣称销售的食品等产品能够治疗百病,从事传销活动。宣传销售的主要产品固体饮料“易血通”,夸大产品实际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法律依据及处罚:本案具有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执法机关依法没收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3765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部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北京市、河北省联合查处毛成凯等组织、领导传销案

  基本案情:北京、河北两地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启动京冀打传联盟机制,联合查处毛成超、毛成凯、操文波、南伟、焦强等50余人组织、领导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该传销组织以推销真丽斯牌化妆品为名义,收取2900元入门费,开展“拉人头”式的传销活动。

  案件进展:通过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抓捕传销组织成员61人,刑事拘留54人,批准逮捕33人。

  四、邯郸市查处安徽通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组织策划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以销售“保健”用品等为噱头,以开设的詹氏融和堂门店为招牌,以召开各种洗脑会议为宣传方式,依托微信、电话、QQ、网站等网络工具进行虚假宣传及传销活动。

  案件进展:对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为的嫌疑人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秦皇岛市查处港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通过会销模式聚集大量老年人,采用“免费体验式宣传”的手段,虚假夸大使用可喜安温热点位治疗仪中的麦饭石有“解除慢性心理压力的效果、痊愈伤口和增强免疫力、预防癌症、治疗皮肤疾病”的效果。当事人向老人以19800元/台价格销售治疗仪。截至调查时,当事人已销售56台温热点位治疗仪。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六、秦皇岛市查处海港区河北大街羊乃世家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位于海港区河北大街324号的羊乃世家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二楼大厅有二十多位老人正在参加该店负责人组织的“喝粥、吃鸡蛋活动”,同时听其讲解喝羊奶的“好处”。当事人对其宣传内容不能提供科学依据及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罚款。

  七、石家庄市裕华区查处璀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组织宣讲其经营的可喜安温热电位治疗仪具有“治疗老年人多发疾病(糖尿病、风湿病、高血压等),预防疾病(中风、痴呆、癌症),延长寿命”的功效。经执法人员查证,课件宣传内容与其医疗器械的注册登记表内产品适用范围不一致。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八、唐山市查处利用“保健”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1月29日,陈某某等数十名群众报案称,陈某杰以购买“保健”品返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众进行虚假宣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群众高达800余人,涉案金额1.5亿余元。

  案件进展:犯罪嫌疑人陈某杰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键词:保健,养生责任编辑:董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