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进一步加强沧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市交警支队决定在市区主要道路安装16处高清视频取证系统,并于2019年5月1日起,对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违者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16处电子监控抓拍点是:
黄河路新儒苑小区南门人行横道;
新华路火车站广场与铁西大街交叉口南侧人行横道;
新华路汽车客运东站门口人行横道;
新华路中心医院门口人行横道;
新华路汽车客运西站门口人行横道;
清池大道建新大厦门口人行横道、新港湾通讯门口人行横道;
永安大道文承苑小区门口人行横道;
开元大道金鼎领域小区东门人行横道;
开元大道传染病医院门口人行横道;
迎宾大道狮城公园门口人行横道;
迎宾大道名人植物园门口人行横道;
浮阳大道人民公园西门人行横道;
新华路河北沧塑集团门口西侧人行横道;
解放路沧州市第九中学路口人行横道;
解放路交通局宿舍门口人行横道;
解放路与署西街交口人行横道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市交警支队提醒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主动礼让意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骑行自行车、电动车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