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社职工参与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侧记
3月18日起,沧州日报社职工开始参与到全市文明单位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中。大家在早晚高峰时段,来到解放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穿上红马甲,举起指挥旗,维护交通秩序,宣传文明出行。
7时20分,在早高峰开始之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职工就已赶到活动地点。他们穿戴好制服,接受交警的岗前培训。
7时30分,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开始。大家按照交通指示灯的提示,引导非机动车及行人按指示灯行走,并对越线停车、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劝阻,帮助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安全通过,宣传交通知识……
对成为文明交通志愿者,大家都感到十分骄傲。记者尹超说:“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是一件很锻炼人、很有意义的事情。到路口上岗执勤,让我更深地体会到了交警的辛苦和责任,不管风吹、日晒还是雨淋,都要保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过往车辆、行人的通行情况;面对个别行人的不理解与埋怨时,还要保持理智,耐心劝导……”每一位参加了活动的职工都有着同样的感受,他们纷纷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在大家的努力下,路口上的交通顺畅起来。一句暖心的谢谢,一个会心的微笑,更是让他们信心倍增,心中的自豪和喜悦油然而生。
在执勤过程中,也有很多倍感欣慰的场面。一位母亲准备牵着孩子闯红灯,却被孩子死死地拽住衣角,说:“红灯停,绿灯行。”那些本想闯红灯的人也都跟着收回了脚步。
文明出行,是一种社会责任。城市交通文明的提升,需要每一位行人共同维系。记者齐斐斐说:“一次心存侥幸的闯红灯、一次不礼让行人的横冲直撞,都会为交通事故埋下隐患。作为一名交通志愿者,我呼吁大家关注文明交通,做好自己,也传递文明交通意识,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创造一个文明的出行环境。”
维护交通秩序宣传文明出行——沧州日报社职工参与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侧记本报记者张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