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作出安排部署。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自2019年开始,至2021年底前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水运新改建工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整治重点包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情况、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6大项内容。
《方案》要求,各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没有落实专项整治要求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而引发伤亡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暂停执业资格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