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沧州讯(记者袁月 通讯员赵军)1月9日下午,记者从沧州市人社局获悉,沧州市去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9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7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70.3%、139.6%、145%和168.1%。
据介绍,去年,沧州市人社局成立了就业扶贫工作专班,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困难群众就业。各县(市、区)工作人员走家入户,逐人登记,“一对一”制定帮扶措施,“就业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通过组织技能培训、开发专岗安置、强化创业扶持、鼓励企业吸纳等措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529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3.1%;稳定就业人数为4155人,稳定就业率达70.6%;培训后就业人数为2636人,实现了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覆盖;通过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四种渠道安排1588人就业,完成全年任务的158.8%。
在失业保险方面,去年沧州市共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8920.26万元,覆盖职工38.11万人,为869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985.06万元,为1402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34.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