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河北省体育局从省级体彩公益金中安排1500万元的体育消费券专项预算,在全省四市实施体育消费补贴政策。沧州成功入选试点市,将为消费者在特定体育场馆内运动健身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省体育消费补贴的形式为电子消费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发放。从2019年1月开始,健身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手机A P P两种形式,在“惠美体育”平台上领取补贴券,同时可以进行预订购买运动服务产品和选择场馆等操作,之后在有效时间内到预订场馆进行体育健身活动。
指定场馆是指通过市级审核评估上报的体育健身场馆,需在河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实收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企业,或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相关单位。场馆须具备大众健身功能并已合法正常开放,提供健身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一项:室内外足球、室内外篮球、室内排球、室内羽毛球、室内乒乓球、室内外网球、室内游泳、健身(室内器械类)、室内滑冰、室内外滑雪、射箭、击剑等;滑雪、游泳场馆需具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体育消费券适用场馆的选择有规定程序、明确的要求、规范的审查,以确保专业的体育设施和服务,从而更好地保护健身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首批参与消费券发放的沧州运动场馆共14家,即将向社会公示。本次体育消费补贴发放遵循“公平公开、消费引导、先领先得、专款专用”原则,即采取开放性发放消费券的形式,消费者领取后配比一定比例现金到运动场馆消费,消费补助资金直接划转运动场馆,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确保群众受惠、场馆受益、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