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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董传辉
2018-12-28 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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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沧州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文件。李红梅摄

  长城网沧州讯(记者董传辉 通讯员李红梅)日前,从沧州市行政审批局获悉,《沧州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予以印发,从即日起,沧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明确的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该市的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这标志着这项改革在沧州市全面推开。

  本次改革旨在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四种方式进行管理。这“四种方式”分别是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其中,直接取消审批,是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审批改为备案,是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是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优化准入服务,是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方案同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探索推进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最大便利。据悉,“证照分离”实质是推动“照后减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办事企业群众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感受度和认知度。今年4月,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列为全省首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关键词:沧州,证照分离,改革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