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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有钱领”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李其征 张肖微
2018-08-13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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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制修订国际、国内标准,可以领到政府资助了。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市出台标准化资助办法,鼓励全市企业和相关单位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提高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我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依据所承担标准化项目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标准化资助项目范围及资助金额执行标准分为四方面内容。在沧设立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资助50万元;在沧设立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资助30万元;成立河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资助10万元。主持(第一完成者)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和市级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每完成1个相应类别的标准项目,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每完成1个相应类别的标准项目,分别资助10万元、6万元、3万元。承担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项目)的单位,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资助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承担其他各类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企业产品标准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每项资助2万元;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每项资助1万元。

  市政府设立标准化资助专项资金,市质监局负责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对符合规定范围、期限内取得的标准化工作项目成果给予一次性资助。市质监局每年6月前受理上一年度已完成标准化项目的资助申请。如资助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助申请,则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不再补报补发。

关键词:企业,政府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