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遏制城镇地下水超采,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省政府印发《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明确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关停符合条件的城镇自备井。
《方案》提出,在有地表水供水水源的城镇,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自备井,在保留10%-15%地下水热备水量基础上,其余供给水量全部切换为引江水或地表水水源,于2018年底前完成自备井封存。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用于生活、生产、生态的自备井,加快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同步实施公共供水管网与自备井接口入户工程建设,到2019年3月底前达到通水条件,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自备井关停任务。有条件直接切换再生水、长江水、当地地表水的自备井,2019年3月底前完成水源切换,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具备城乡一体化供水条件的乡(镇),加快以城带乡供水管网建设,推动乡(镇)生活和非农生产自备井关停。目前不具备关停条件,且主要用于生活或重大国民经济建设项目的自备井,要加强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安装在线计量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