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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工商年报 实现“多报合一”惠及企业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李倩 段炼 陈薇
2018-06-29 1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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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河北航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程冲,在办公室通过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完成了向沧州市场监管部门和沧州海关申报年报的工作。这标志着我市工商、海关年报报送实现“多报合一”,海关年报并入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系统,减少了企业数据的重复申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17年度年报起,企业可统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海关年报,真正实现“多报合一”,这项改革将惠及我市4000余家进出口企业。

  据了解,改革之前,海关与市场监管部门都有各自的年报报送平台,信息没有共享共通,企业需要每年向市场监管部门、海关电子口岸业务平台分别报送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之后,海关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信息基础上,相应增加了海关年报事项,企业只需在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平台上一次申报即可完成两个部门的年报报送。

  沧州海关相关负责人提醒进出口企业:此次年报涉及的海关管理企业,目前包括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几大类。今年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5月15日至8月31日,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截至12月31日仍未报送的,将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公示。企业在2018年5月1日前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7年年报的,只需通过年报系统补报海关年报事项即可。2019年起,年报报送时间将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可在完成报送7日后,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本年度企业年报报送情况。

关键词:海关,企业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