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吴浩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0月25日讯(记者 吴浩)今天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刘月华先生,向大家介绍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刘月华调研员进行发布。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刘月华
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记者朋友对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药品安全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为中心,加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压紧压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2023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保持药品安全高压态势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升、化妆品无证照生产经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医美行业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探索执法工作新机制,通过行政与司法部门联动、县域间交叉互查、业务监管与稽查执法协同联查等方式,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优化稽查效能。截至目前,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13864家次。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全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随机检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对疫苗、特殊药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械等重点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加大查处力度,净化网络购药环境。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加大对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检验检测,为监管提供有效支撑。制定我市2023年药品抽验工作计划,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明确抽检重点产品,同时做好对抽检数据的分析研究。截至目前,共完成药品抽检550批次,化妆品抽检214批次,医疗器械抽检50批次。
二、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均已建立药品议事协调机构。各县(市区)局对聘请的药品监督员和信息员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基层“两员”学习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医疗器械基础知识和检查方法,共计7741人次参与,提高了“两员”队伍的履职能力。发挥“两员”监管末梢作用,组织“两员”积极参与日常巡查、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和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实行“两员”动态管理,对考核优秀的“两员”表扬奖励,对不合格的“两员”及时调整,保障队伍整体质量。二是积极推进“智慧+信用”监管。药品监管方面,目前全市2409家零售药店已全部进入省局药品流通追溯系统,入网率100%,数据上传率100%,实现对35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非现场监管,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现全市全部11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45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6817家在册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数据在医疗器械监管系统均可查询,在全省率先实现医疗器械使用监管对象档案电子化;化妆品监管方面,4995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全部注册使用省局“查安康”系统,录入进货查验信息达23万多条,居全省前列。加强信用监管,开展了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质量信用升级活动,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综合效能。三是提升监管人员执法水平。我局坚持“理论学习+实训检查”的方式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知识储备和执法能力:在省局和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专家对我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理论培训后,由专家分组带队对四家医疗机构进行实训检查;在对全市基层“两员”进行全覆盖理论培训后,实践探索带领“两员”联合执法,不断提升“两员”发现问题和上报信息的能力;市局组织异地联查联评,通过“老带新”、“师带徒”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战经验。
三、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形成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一是开展科普宣教活动。以市食品药品科普教育基地为平台,采取科普基地、药用植物园和实验室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大专院校、党政机关、企业、医院、公众等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二是开展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药品科普基地开放日等多种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三是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三进”方式,多渠道加强禁毒宣传,张贴海报和横幅共50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人次,使社会各界真正认识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此类药品滥用和流弊。四是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采取“以案释法”、“法律讲堂”等方式,面向监管对象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监督检查中同时对企业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宣传,实现执法中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严格依法履职,全面加强药品全过程监管,深入排查药品领域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坚决守住药品安全的防线和底线。
谢谢大家!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刘月华调研员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您好,《药品管理法》中提到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有关情况。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刘月华调研员回答。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刘月华
提高药品零售连锁率是《药品管理法》的明确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连锁经营,对于促进我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共有药品零售连锁总部35家,药品零售企业2409家,其中单体零售药店618家,零售连锁门店1791家,连锁率为74.3%,全省位居第三,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发展势头良好。今年9月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药品零售连锁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支持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流程网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既可在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办理,也可在连锁总部注册地的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统一办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药店数量较少、居民购药不方便的区域布局发展直营门店的,在符合医保规定的纳入条件时,经申请可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在核准经营地址以外设置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医保药品自助取药设备;在符合处方管理规定前提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采取复印、扫描、拍照等方式留存处方,患者购买通用名和规格相同的处方药时,可不再出示原处方等利好措施。我局和市行政审批、市医保等相关部门拟出台我市推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相关文件,强化省级部门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举措,鼓励、引导、支持我市零售连锁企业发展,希望广大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共同促进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高质量发展。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刘月华调研员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