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吴浩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7月26日讯(记者 吴浩)今天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上半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贾有堂先生,向大家介绍2023年上半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贾有堂副局长进行发布。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贾有堂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沧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年以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1-6月,全市18条国省考河流水质全部达到目标要求,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5.5%,优于年度目标22.2个百分点,10条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8条河流水质达到Ⅳ类;大浪淀水库及8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国家监测结果显示,春季我市近岸海域为优良水质。同时,全力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引黄入冀补淀通道小白河水质达到Ⅱ类。
一、坚持系统谋划。研究制定了《沧州市2023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沧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方案》《沧州市2023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措施文件,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面推进重点河流水质稳定改善。
二、保障饮水安全。市级饮用水水源大浪淀水库及引水渠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推进1个市级、8个县级、100个乡镇及以下水源地全部完成水源保护区标志标识及隔离防护建设,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环境问题,定期评估地级和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
三、开展重点攻坚。全市44座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流域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完成提标改造,其中33座排放标准提高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11座提高至准V类。1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配套建设或依托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定期调度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推动园区污水处理全覆盖、见实效。
四、实施精准治理。一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79个审批登记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建立电子档案,落实“查、测、溯、治、管”工作要求。二是加大引水补水力度。根据重点河流补水需求,积极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南运河实现全线贯通。三是强化河流精细化管控。开展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密切监控河流水质状况,科学分析研判,实施精准管控。四是推进河流工程治理。5个重点河流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已开工建设,力争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五、深化海洋环境整治。坚持陆海统筹,持续深化渤海综合治理,印发《沧州市2023年度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沧州市贯彻落实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沧州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等措施文件,全面完成1274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全市港口污水收集处理率100%。落实《沧州市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规定》,完善实施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推进“船—港—城”全过程协同管控,率先实现港作拖轮生活污水“零排放”。对沿海各类重点开发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各类涉危化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港口、湿地等进行常态化检查,严格防范近岸海域环境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目标、扎实工作,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谢谢大家!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谢谢贾有堂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下半年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什么计划安排?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贾有堂副局长回答。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贾有堂
下半年,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督导指导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共同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加大补水力度,协调推动河流沟渠互联互通、引蓄互补,提升河流生态容量。二是加强源头管控,持续深化城镇、工业、农村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汛期初期雨水收集治理,持续督导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年内按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三是强化项目谋划,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需求,因地制宜谋划实施人工湿地、生态缓冲带、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等工程项目,推动重点河流水质稳定改善。
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谢谢贾有堂副局长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