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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预住院”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浩
2023-06-09 10: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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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吴浩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吴浩)6月8日上午,记者在“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工作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国家、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精神,围绕努力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精神。2022年5月沧州市首先在沧州市中心医院选取胸外科等8个科室先行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经半年试运行,达到了预期效果。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局《关于“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8号)要求,结合沧州市实际,进一步规范了管理程序,优化了服务流程。通过实施“预住院”管理,大大提升了医院床位周转率和治疗效率,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预住院”管理,是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行择期手术治疗的参保患者,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住院”手续,“预住院”期间不需住院。“预住院”期间患者在门诊进行的术前常规检查检验及必要专科检查检验等费用于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

  管理方式。对满足“预住院”管理要求且有住院手术治疗需求的患者以“预住院”方式办理住院,通过虚拟床位形式安排患者在病区完成各项检查检验后,医生根据病房床位情况和患者病情安排患者正式住院,完成手术治疗,并将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同时明确“预住院”不属于正式入院状态,与门诊就医流程一致。

  管理范围。综合考虑医疗机构专业技术能力、患者需求量及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展“预住院”工作;选择病情相对稳定、符合住院手术指征、可择期手术(包括介入手术),且诊断治疗方案明确、技术成熟、安全可控的病种纳入“预住院”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符合“预住院”条件的患者,可自愿参与“预住院”管理。

  工作流程。经医生进行入院资格评定,符合住院指征、病情稳定、行择期手术的患者,在明确“预住院”相关政策内容且自愿的情况下,纳入预住院管理,制定“准入评估——手续办理——住院前检查——院外等结果——入院手术”工作流程。明确“预住院”期间门诊就医规范,原则上患者准备时间不超过5日,特殊情况经医院管理科室核准后可延迟到7日。

  医保支付范围。参保患者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后至正式入院、出院期间,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入院日期为正式转入住院时间;未办理实际住院手续的,从“预住院”模式转入门诊,其费用按门诊政策结算;已办理正式住院手续,但由于病情或个人原因等未行手术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门诊政策结算,住院费用按住院政策结算。

  工作要求。医疗保障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预住院”工作,提高群众对“预住院”政策的知晓率,将“预住院”作为打造高效便民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持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沧州,住院,幸福感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