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从实际出发,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思路,从强化安排部署、加大监督指导、建立长效机制三方面入手,督促各地健全和完善各项“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确保“三资”管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效维护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
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资产和资源,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我市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完善“三资”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堵住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等漏洞,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今年,我市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度,下发了《关于督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县级做好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持续抓实抓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理规范集体经济合同、扶贫资产移交、农村产权交易、农村财务管理五个方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和操作,全面建立民主决策、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新机制。
截至目前,新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台账资源性资产11.29万亩,经营性资产金额2.8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金额1.07亿元。(记者 闫晓楠 通讯员 梁圣健 张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