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梁英华、刘振华、朱春燕、赵亮、刘建华出席会议。
副市长王晓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胡大鹏,市纪委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关于沧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意见(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案(草案)的说明以及人事任免议案。
与会人员对以上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草案)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紧扣人民群众关切,牢牢立足自身工作职能,对2023年工作整体安排实事求是、切合实际。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指导思想明确、方法步骤具体,下一步要按照方案安排,持续督导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有力推动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提升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水平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修订人事任免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记者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