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梁英华、朱春燕、赵亮、刘建华,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春军,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振平,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沧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沧州市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沧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人事任免事项。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相关报告、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认为,2021年,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克服经济下行和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好地执行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部门坚决贯彻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审计工作相结合,开展精准且富有成效的审计监督活动,发挥了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管理指导职能。
2022年,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规范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市居家养老工作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构建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关于《沧州市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草案)》《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大家表示一致赞同。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相关报告、草案和有关事项,对《沧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对市政府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就业创业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记者 李其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