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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六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平 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浩
2022-08-19 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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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吴浩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吴浩)8月18日上午,记者从2021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6,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7天,占比73.2%,同比增加20天;重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2天。2021年4-9月份,我市PM2.5累计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9%,连续六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平,全市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2021年,沧州市1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其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3.1%,比2020年提升15.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按照国家公布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我市2021年地表水水质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为优良;5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水质全部为优良水质,水质状况良好。

  2021年,沧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噪声质量等级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均值为62.5分贝,比2020年降低了1.5分贝,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好”。居民和文教区、居民和商业混合区、工业区、交通干线区4类功能区噪声均值:昼间在49.5—59.2分贝之间,夜间在42.4—52.0分贝之间,均达标。

  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为抓手,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2021年,沧州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84件;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覆盖、紧贴实战、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为原则,围绕大气、水、危险废物、在线监控数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沧州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500余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60个;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 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累计出动帮扶人员9869人次,帮扶企业2164家次,提出帮扶措施514条,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1288条;认真开展环境信访举报环境问题受理查处。对接到的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均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及时公开,2021年共处理信访举报件2195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今年,沧州市将全面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控环境风险,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动沧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沧州”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关键词:生态环境,沧州,发布会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