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沧州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25.2万千瓦,占电源总装机容量比重达49.6%,与常规火力发电基本持平。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361.8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142.6万千瓦,垃圾发电装机容量16.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4.2万千瓦。这是记者日前从市统计局获悉的。
电力作为清洁、高效、便利的终端能源载体,将逐步成为未来终端用能的主要方式,推进电力部门的脱碳化是推动能源系统低碳转型和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手段,电力行业低碳发展将深刻影响碳排放控制工作的推进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完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河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河北省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资源规划》等政策文件精神,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鼓励发展整县光伏发电试点,积极打造沧州规模化光伏发电示范应用基地,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
据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至4月,沧州市规模以上工业新能源发电企业27家,较去年同期增加6家。新能源发电量1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新能源发电量增势强劲,队伍逐渐壮大。其中,风力发电企业9家,发电量11.9亿千瓦时,增长6.5%;太阳能发电企业12家,发电量4.4亿千瓦时,增长20.4%;垃圾焚烧发电企业5家,发电量1.9亿千瓦时,增长185.6%;生物质发电企业1家,发电量0.8亿千瓦时,增长1.9%。(记者 刘杰 通讯员 李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