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召开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针对河北省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湿地、水等7类自然资源资产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到2023年,在试点范围内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面落实统一行使所有者职责、推进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累实践经验。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河北省将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的所有者职责,探索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据了解,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一是探索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通过试点,探索省级、市级政府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二是编制自然资源清单、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权责。三是依据委托代理权责依法行权履职。省级和市级政府按照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建立健全所有权管理体系。四是探索不同资源种类的委托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省本级针对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水等4类自然资源资产开展试点;秦皇岛、沧州市开展海洋、水、土地资源试点;唐山市开展海洋、水、矿产资源试点。五是完善委托代理配套制度。包括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代理履职情况报告、监督、损害赔偿等制度机制。(记者 吴新光 通讯员 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