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吴桥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等8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
经查,自3月31日至4月1日,刘某某等8人,在明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异常的情况下,为逃避检查登记等相关疫情管控措施,绕行疫情防控执勤卡点,擅自进入我县。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县关于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致使健康管理措施无法在第一时间落实,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潜在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刘某某等8人予以行政拘留。目前,上述8人正在接受医学隔离观察,待隔离措施结束后,予以执行。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吴桥县公安局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