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印发《深化与建行战略合作城市功能提升工作专班实施方案》提出,用足用好建行200亿元信贷额度,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激发城市发展活力、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全面增强城市承载力、竞争力、辐射力、引领力。
《方案》提出,200亿元建行信贷额度用于中心城区和其他县(市、区)的城市功能提升。其中,城市更新落实185亿元信贷支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主城区城市内涝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落实10亿元信贷支持,用于新建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房源供给落实5亿元信贷支持,用于社会投资方筹集房源。
城市更新方面,结合沧州市城市更新现状,深化、细化城市更新制度机制政策的落实,重点对中心城区列入三年改造计划的79个项目和各县(市、区)有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153亿元信贷额度支持。采取“开发项目+公益项目”的组合方式,形成以城镇化土地红利反哺核心区品质提升的机制。突出改善民生、改善城市交通、东部新城建设、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区域形象打造城市项目。谋划五大项目包,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土地进行一体化开发和利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对基础类以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为改造内容,做到“应改尽改”;对完善类以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为改造内容的,力争做到“宜改即改”;对提升类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改造内容的,力争做到“能改则改”;对建设的配套服务设施,给予一定税费减免政策。同时,积极推进多层楼房加改装电梯,通过改造,提高居住品质,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主城区城市内涝防治方面,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建设城市排水系统,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定期进行管道疏通,重点对城区“易涝区”和老城区的快速排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整合现有雨污分流系统能力,建设、改造、修复并合理设计截流布点,采取多种分流,在下游进行增容、扩建和改造,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建设5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2022年2000套,2023年、2024年、2025年各1000套。我市将出台配套的“工改租”“商改租”、民水民电民气民暖等相关政策,支持园区闲置房屋改建为职工公寓。同时,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并积极保障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的资金支持。
《方案》还提到,培育市场盘活资产,增加租赁市场房源供给。摸底排查社会可用闲置住房(通过消防验收、机构安全性鉴定),通过政府税费等优惠政策,联合建设银行,扶持本地租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闲置住房投向租赁市场。针对闲置办公用房、商业物业、空置地产、酒店等,改建成有品质、满足多层次需求的集中式公寓,打造宜居城市,改善营商环境,为引才、留才提供有力支撑。(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