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将为市区695户困难家庭发放取暖补贴43.05万元,预计11月初全部发放到位。
据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补贴标准为:享受集中供热的家庭,每平方米补贴13.33元;小区锅炉取暖及自行燃煤取暖的家庭,每平方米补贴15.56元。和往年一样,无论采取何种取暖方式,补贴均按每户45平方米的标准发放,即集中供热困难家庭每户共补贴600元;小区锅炉及自行燃煤取暖困难家庭每户共补贴700元。
据悉,今年享受补贴的困难群众中,包括市本级的52户特困职工家庭,运河区、新华区的643户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补贴统一由市财政拨付至运河、新华两区和市总工会,其中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的取暖补贴由两区财政发放,特困职工的取暖补贴由市总工会发放。(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孙晓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