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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段永亮
2021-09-14 08: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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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讯(记者 段永亮)记者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加大对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新模式。

  据了解,今年8月份,沧州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模式的若干意见》,并组织协调辖区内吴桥、东光、泊头、南皮、运河区、新华区、沧县、青县8家基层法院签署了《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为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三审合一”,即将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刑事、民事案件,统一由负责环境资源审判的审判庭或合议庭审理。有利于统一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的裁判标准,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侵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相配套,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

  据介绍,构建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可以让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予以通盘考量,有利于对内聚集审判资源,形成立体保护。同时,加大对涉及环境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公益诉讼、重大疑难敏感环境案件的审判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引导作用。

  沧州法院将以《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模式的若干意见》《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两个文件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对大运河流域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关键词:法院,环境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