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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董肖飞 吴浩
2021-07-30 09: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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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吴浩 摄

  长城网讯(记者 董肖飞 吴浩)记者从7月29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沧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前期准备阶段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按照国家和省普查方案要求,本次普查分两个阶段:2021年3月—2021年6月为前期准备阶段,重点任务是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资金、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等相关工作。2021年7月—2022年12月为开展全面调查、风险评估和区划阶段。

  截至目前,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128号),成立了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普查工作;成立了由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局长任主任,相关科室业务人员、有关单位联络员、第三方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然灾害普查工作专班。目前,工作专班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已到位;按照国家、省要求,编制印发了《沧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明确了普查总体工作任务,压实了各部门责任;落实了2021年度普查工作经费187.15万元;完成了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的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了沧州电信公司和中国矿业大学河北工程咨询研究院为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力量对全市208个乡镇(街道)、6030个行政村(社区)行政区划边界、代码、行政驻地等要素信息进行了确认,增加了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等特殊区划。

  下一步,沧州市将组织召开沧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并根据国家和省普查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沧州市实际编制沧州市普查工作推进方案,分任务、分责任、分节点、分步骤安排全市普查工作。根据国家普查办印发的48项普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全市有关工作人员对48项普查技术规范进行认真学习,编制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业务培训教材。按照县、乡、村不同层次、不同业务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对9类公共服务设施、4类综合减灾能力、3类重点区域重点隐患进行清查,制作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总体清单,为全面开展风险普查做好准备工作。

关键词:发布会,沧州,自然灾害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