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吴浩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崔上 吴浩)记者从6月30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沧州市区将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强化防空警报试鸣整体声势,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经省政府、省军区确定每年7月7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
通过警报试鸣,告诫市民毋忘国耻,居安思危,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警报系统的技术状况,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提高居民辨别警报信号的能力,更加自觉地履行人民防空建设的责任和义务,推动我市人民防空建设全面发展。
本次试鸣范围为沧州市市区。具体时间和信号区分为:
10:00—10:03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次;
10:10—10:13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次;
10:20—10:23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