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沧州开发区和沧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区内事区内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日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分两批次向沧州经济开发区和沧州高新区下放31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工业项目规划、建设和企业设立等方面。
沧州经济开发区和沧州高新区是我市加快优质项目集聚、培育壮大中心城区经济的重要平台,也是我市努力打造的创新驱动先行区、新型工业化引领区、开放型经济集聚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目前,两区正处于项目聚集、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提升两区能级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争创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我市持续加大向两区放权力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本次下放的31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工业项目相关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等。
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向两区下放工业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权限,有助于进一步打造政策洼地,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发挥集聚效应,吸引更多工业企业加强集聚发展。下一步,将加强对两区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各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张伟 通讯员 赵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