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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开学第一餐” 沧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査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浩
2021-03-08 16: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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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吴浩 通讯员 王永辉 李景梅)为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食 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日前,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校园餐饮食品安全。

  加强工作部署,确保有序推进。

  严格按照省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实际部署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

  培训指导各类校园食堂、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严防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严格督导检查,明确责任落实。

  对辖区内各校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整各学校食品安全动态量化风险等级。校园食堂和为学生集中供餐的配送单位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査,无健康证明的食堂从业人员不得上岗,无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使用手续不全的冷链食品,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和无检验检疫证明的各类肉制品;严格规范食品的加工制作。学校食堂和为学生集中供餐的 配送单位要强化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食品安 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会堂食品安全水平。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按规范制定和实施经管过程控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切实做好食堂就餐场所、餐饮加工用具的清洗通风、消毒保洁。切实做到食品的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烧熟煮透、规范留样、避免交叉污染。及时校准、维修、保养食品贮存冷薇冷冻设施设备,确保温度显示和正常运转。接受校外集中供餐的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外配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并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存档备查。

  组织培训教育,提升管理水平。

  指导学校及学校食堂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积极落实“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的有关要求,组织学习《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等相关知识,并通过面试、笔试等多种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知识和节约粮食意识。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与各级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学校食堂,要与教育部门进行联合督査。

关键词:隐患,食品安全责任编辑:吴浩